教语信司函〔2021〕17号
有关单位:
经研究,2021年国家语委继续实施《国家语委语言文字科研项目优秀成果后期资助计划》。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资助范围
已结项的国家语委科研项目或其他科研基金项目中,具有深化研究或转化应用潜力的优秀语言文字科研项目成果,国家语委科研项目集中鉴定为优秀的项目优先。项目资助经费额度为5—15万元/项。项目研究起始时间为2022年1月1日,研究周期为1年。具体资助重点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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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ㄋ模┨逑衷葱院涂匦?,对语言文字事业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或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、论文、报告等的出版。
?。ㄎ澹┯胗镅晕淖窒喙氐娜砑?、系统平台等其他类别成果的进一步开发利用。
二、申报条件
?。ㄒ唬┥昵肴擞Ψ稀豆矣镂镅晕淖挚蒲邢钅坑判愠晒笃谧手苹酚泄毓娑?。应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,具有良好的科研信誉和科研能力。申请人所在单位应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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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申报办法
?。ㄒ唬┥瓯ǚ绞?。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“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在线进行。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,平台网页链接为:http://www.ywky.edu.cn/。请登录“项目申报管理系统”,选择“后期资助”项目类别进行申报。
?。ǘ┎牧弦?。需要邮寄的申报材料包括:纸质版申请书(一式五份、A4纸双面打?。?,原项目成果一份、结项证书复印件一份(相应电子版请在申报系统附件处上传)。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、提交、导出和打印申请书。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,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。申请人所在单位汇总所有申请材料并审查盖章后,统一报送国家语委科研办,不需要网上审核。
?。ㄈ┙刂故奔?。申报系统自2021年7月15日起受理项目申报,申报截止日期和纸质材料寄出截止日期均为2021年8月25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四、注意事项
?。ㄒ唬└鞯ノ挥忧慷陨瓯ú牧系纳蠛税压?,保证申报信息真实准确。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,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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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ㄋ模┫钅苛⑾蠲ツ庥?021年11月公示。
联 系 人:郭 浩
联系方式:010-66096726 keyanban@moe.edu.cn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
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(邮编:100816)
申报系统技术支持:罗老师 13554039146
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
2021年7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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